请根据缴(退)税费款的机关选择主管税务机关:
已备案存款账户信息
新增账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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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业务概述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
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
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
请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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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方和自然人等缴税主体社会保险费缴费人的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和存款账户账号的变更。
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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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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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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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
知》(国税发〔2006)37号)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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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
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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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
范〉的通知》(税总发〔2014)154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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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纳税
服务规范〉2.1版更新事项的通知》(税总办发)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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